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毁坏名誉 - 你被诽谤了吗?

Published on 7月 17, 2017

诽谤是保护一个人免受无理攻击的法律分支。在新西兰,诽谤既包括口头陈述(诽谤)和书面陈述(诽谤)。如果要成功的法庭上胜诉,索赔人必须证明三个要素:(1)有诽谤言论; (2)该言论已被公开;(3)该言论是关于索赔人。

胜诉诽谤的要素

  • "诽谤"是以事实和情境为依据的。可能有时人们会从对他/她发表的言论中感到被冒犯,但并不一定意味着他/她被诽谤。
  • 如果有人在阅读或听到关于索赔人的言论中,感到索赔人被贬低了,这就可能形成诽谤。如果索赔人没有被贬低,就没有证明对其有所诽谤。
  • 成功的案例包括公众人物的婚外情况;或者已经过时的运动明星。
  • 诽谤的言论必须是公开的,即有关言论已经被告知于索赔人以外的或其他人。如果言论只是直接向索赔人发表, 其他人并不知情, 这种情况就不能算是被公开。
  • 识别 - 声明必须参照索赔人。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索赔人必须被命名。证明索赔人是被推断的人是足够的。
  • 例如,一家报纸声称一名女子被一个斗犬帮派组织绑架,但实际上她和一名记者住在一起。在这种情况下,记者可以起诉诽谤。

诽谤声称的辩护

"诽谤法"规定了对诽谤声称的抗辩。这些包括真理,诚实意见和合格/绝对特权。

  • 对真理的辩护要求所作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,或者与真相没有实质的区别。足够证明出版物作为一个整体是真实的,也没有实质的不同于真相。
  • 诚实舆论的辩护 - 只要诚实的陈述和作出陈述的人正确地提出了事实,那么他/她就有资格捍卫诚实的意见。但是,这个评论显然应该是一个评论。恶意可能不会阻止诚实的辩护,但可以怀疑意见的真实性。
  • 合格特权包括利益普通法辩护;防御攻击。 "声明"出现在作出声明的人员具有进行沟通的法律,社会或道德责任的同时,读者/接收者对接收通信具有相应的兴趣。例如,只要符合广大市民的利益,政治事务,而不是个人事务,记者在撰写政治人物缺点的情况下更有可能获得辩护。
  • 绝对的特权 - 仅供议会议员在议会辩论期间发言,或向证人在法庭上提供证据,同时也包括在法庭上的陈词或文件.
  • 可以对自己作出的诽谤言论进行报复,但报复不能超过自卫,而这种说法本身就可以构成诽谤攻击。

补救措施

该法案已经证实了诽谤的补救办法。它们有各种形式:

  • 损害通常是法院发布的补救办法,并对因索赔人的声誉与心理受伤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.
  • 声明
  • 撤销
  • 可以发出禁令,以阻止一方发布声明,诽谤材料尚未完全发布或向公众公布.

为了减轻诽谤某人的后果,发表道歉是有效的,并立即撤回该声明.

请注意本文只为读者提供一般信息。在这篇文章中所包含的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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